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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犯罪观察(20200407)

创建时间:2020-04-07 17:01

目录

一、黑龙江破获“MBI”特大传销案 11名传销骨干被起诉

二、百色云联惠公司实制人因组织、领导传销获刑五年

三、16人获刑!“惠乐益”特大网络传销案宣判 首犯获刑12年半



01

黑龙江破获“MBI”特大传销案 11名传销骨干被起诉


2020年4月2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一起“MBI”特大网络传销案的起诉书。金融骗局预警在该起诉书中看到,曹某、王某涛、张某鹏等11名被告人,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提起公诉。


2013年11月29日,被告人曹某通过张某(另案处理)加入马来西亚MBI集团的“MFC创富”理财平台。该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交纳7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费用,购买该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获得加入资格,以“投资即有高额回报”、“只涨不跌”等宣传口号引诱参加者,并对推广者实行奖励,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数及缴纳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借以不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被告人曹某明知该活动涉及传销,仍然发展会员,其发展了被告人王某涛、张某鹏、陈某莲、郭某某、邱某某等11人,加入“MFC创富”理财平台,从事传销活动。


2018年1月28日,专案组民警在鹤岗、哈尔滨、天津、威海等地展开抓捕行动,对曹某等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至案发,由曹某组织、领导的MBI传销活动发展会员达5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25亿余元。


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侦查终结此案后,经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指定,以曹某、王某涛、张某鹏等1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兴安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审查检察院认为,曹某等11名被告人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缴注册费用获得会员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02



百色云联惠公司实制人因组织、领导传销获刑五年


2020年4月1日,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云联惠”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反传防骗快讯在该判决书上看到,百色市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色云联惠公司)实际控制人农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2014年1月,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云联惠公司)在广东省广州市注册成立,该公司以“消费全返”的运营模式吸收会员。云联惠公司要求参加者通过“云联商城”或推广的二维码注册成为会员,会员之间存在推荐关系,云联商城系统自动识别记录并锁定上下线关系,从而形成自上而下、多层级、金字塔型的组织架构。


为壮大其传销组织,获取更大非法利益,农某出资22万元购得云联惠公司在百色市五级代理权后,招募99个代理会员,各出资4.4万至13.2万元不等,于2017年3月在百色市右江区百色投资大厦东塔楼注册成立百色云联惠公司,由农某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兼董事长,陆某担任总经理。


2018年5月9日,农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接受讯问。同日,公安机关依法对百色云联惠公司、农某住所及人身进行搜查,查获并扣押一辆宝马及办公电脑、投影仪、宣传资料等涉案物品。至案发,农某发展下线总人数有10518人,共计提现423799.25元。


右江区人民法院根据农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农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非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03



16人获刑!“惠乐益”特大网络传销案宣判 首犯获刑12年半


4月1日,由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铭阳等16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在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对孙铭阳等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半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2016年起,孙铭阳、李键铭等人在互联网注册“惠乐益”电子商务平台,以“大通航、大电商、大健康、大文化、大生态”为由,吸引会员加入,并要求加入会员缴纳会费注册账号,成为“惠乐益”电商平台会员,鼓励会员发展他人加入,并以相互推荐的关系组成一定顺序的层级、组建团队,建立明确的返利制度。


该平台会员向下可发展新人注册,可获取三代以内的推荐奖,其中发展一代会员可获利300元、发展二代会员可获利60元、发展三代会员可获利30元。


2018年3月16日,济南市经侦支队会同济阳县公安局联合成立“316”专案组,集中警力全力侦破“惠乐益”特大网络传销案。随着资金研判的深处,这个传销团伙的组织结构和核心人员也逐渐浮出水面。同年4月,山东济南警方分别奔赴河南陕西、山西、北京、天津等地进行抓捕,共出动警力200余人,并在河南将主犯孙铭阳抓捕归案。


截止案发,“惠乐益”传销组织,通过固定地点授课、开会宣传等方式,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共发展会员31万余人,涉案金额11亿余元。


2019年5月13日,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惠乐益”特大网络传销案。经审理后济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孙铭阳等16名被告人组织、领导“惠乐益”电商平台,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份额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为维护社会市场秩序,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日前,济阳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孙铭阳等1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半至二年二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编辑:王宜洁,审核:孙中伟)